壳牌化工将生产聚碳酸酯
壳牌今日宣布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谅解备忘录,探索开发其首个商业规模的聚碳酸酯生产装置。该装置将建在位于中国惠州的中海壳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海壳牌”)合资化工基地。在此期间,壳牌在其位于新加坡的裕廊岛化工厂已开工建设一个聚碳酸酯开发装置。
产品线的延伸和差异化是壳牌化学品业务增长战略的关键部分。聚碳酸酯是一种透明、抗冲击的工程聚合材料,可用于生产制造汽车前灯、LED聚光灯、抗紫外线窗户和眼镜。
“这是我们以客户为导向的增长战略付诸实践的一个实例,” 壳牌化工全球总裁柯博励(Thomas Casparie)表示。“我们拥有领先的技术生产聚碳酸酯产品,并正在探索投资一系列的商业规模装置为日益增长的客户服务。”
生产这一先进产品的平台是基于壳牌自有专利的碳酸二苯酯(DPC)工艺技术。壳牌经历数年开发了这项技术,以实现成本、安全性、效率和二氧化碳足迹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壳牌将以此项DPC技术与德国EPC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GmbH公司许可的熔融法聚碳酸酯技术进行结合。
壳牌的聚碳酸酯生产装置同时将生产用于锂离子电池制造的碳酸烷基酯系列产品,在目前及未来的能源转型中发挥作用。
中海壳牌是一个世界级的石化联合工厂,一期项目于2006年投产,在二期项目于2018年4月投产后,乙烯总产能增加至220万吨/年,成为目前中国在运行的最大单体乙烯生产工厂。
壳牌中国集团主席张新胜说:“壳牌在中国的历史已经超过125年。我很高兴壳牌在中国进一步拓宽和延展化工价值链,同时通过领先技术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我们也期待与中国的商业伙伴和客户继续合作共赢、共同成长。”
致编辑:
关于壳牌在中国的业务
壳牌集团的所有核心业务都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壳牌同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一起合作,在国内及海外开发陆上和海上的油气资源,包括与中石油合作开发的长北陆上天然气项目,为中国的快速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能源。壳牌也是中国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商。
壳牌在中国通过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运营拥有超过1500个加油站的大型零售网络。壳牌在中国有5个润滑油调配厂和1个润滑脂生产厂,是中国领先的国际润滑油和沥青供应商之一。壳牌还同中国海油合资,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运营一个世界级的南海石化联合工厂。
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是壳牌在华下游业务的新成员,从事贸易业务,积极参与中国新兴的二氧化碳交易。壳牌的企业风险投资部门壳牌创投在中国拥有一支专业团队,关注中国初创企业的生态系统并发掘投资机会。
访问壳牌中国官方网站
媒体问询,请联系:
苗奕
壳牌中国集团发言人
电话:+86 10 65295185
电子邮件:jessica.miao@shell.com
免责声明:
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是各自独立的实体。为方便起见,本新闻稿有时使用“壳牌”、“壳牌集团”和“荷兰皇家壳牌”来泛指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与此相似,文中还使用“我们”和“我们的”这样的词语来泛指这些子公司或为这些子公司工作的人们。当指明特定的公司并无任何实际意义时,也使用这些表述。本新闻稿中所使用的“子公司”、“壳牌子公司”和“壳牌公司”指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通过持有多数表决权或有权实施控制性的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壳牌有实质性的影响但尚未控制的公司被称为“关联公司”或“联合公司”, 而壳牌共同控制的公司被称为“联合控制实体”。在本新闻稿中,联合实体和联合控制实体也被称为“权益投资实体”。为方便起见,“壳牌权益”指壳牌在一个企业、合伙组织或公司中排除所有第三方权益后持有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权益。
本新闻稿包含关于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各项业务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之外,所有其他陈述均是或可能被视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是指,基于管理层的当前预期和假定,而做出的关于未来预期的陈述,其中包含已知和未知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业绩或事件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默示的情况大相径庭。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的陈述以及表达管理层的预期、信心、估计、预测、计划和假设的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是指使用诸如“预期”、“相信”、“可能”、“估计”、“希望”、“打算”、“可以”、“计划”、“目标”、“展望”、“也许”、“预计”、“将”、“试图”、“目的”、“风险”、“应当”以及类似词语或表述的陈述。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未来的运营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运营结果与本新闻稿中的前瞻性陈述差别迥异。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原油和天然气的价格波动;(b)壳牌集团产品的需求变化;(c)货币汇率波动;(d)钻探和生产结果;(e)储量估计;(f)市场损失和行业竞争;(g)环境风险和自然风险;(h)查明合适的潜在收购财产和目标以及成功谈判并完成交易的相关风险;(i)在发展中国家和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从事业务的风险;(j)立法、财政和法规方面的发展,包括重新划分储备引起的潜在诉讼和监管影响;(k)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市场条件;(l)政治风险、项目延期或提前、审批和成本估算;以及(m)贸易条件的变化。本声明中包含或提及的警示陈述明确限制了本新闻稿所包括的全部前瞻性陈述。读者不应不适当地依赖于前瞻性陈述。关于其他可能影响未来业绩的因素,请参见皇家荷兰壳牌20-F(截止到 2019年12月31日,可登录www.shell.com/investor 或www.sec.gov下载),读者就此同样应给予考虑。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应截至本新闻稿发布之日(2020年1月13日)有效。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及旗下任何子公司均无义务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信息。由于上述风险,结果可能严重偏离本新闻稿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默示或隐含的情况。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允许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公司在其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仅披露已经证实的储备,即已经通过实际生产或结论性的组成成分测试显示在现有经济和运营环境中能够经济、合法进行生产的油气储备。在本新闻稿中,我们使用了SEC准则严格禁止在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使用的词语。敦促投资者仔细考虑我们在表20-F、文件编号1-32575(可登录SEC网站www.sec.gov下载)中披露的信息。也可致电1-800-SEC-0330,向SEC索要这些表格。